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宜宾供电公司宜宾长宁三村220kV输变电工程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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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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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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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长宁三村220kV输变电工程可研报告编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用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专用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3.4 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实施需要。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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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质、业绩、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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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YBGS-201806-FW-01 |
宜宾长宁三村220kV输变电工程可研报告编制 |
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