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沾化热电有限公司3、4号锅炉炉渣及粉煤灰外运、灰场灰渣覆盖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沾化热电有限公司3、4号锅炉炉渣及粉煤灰外运、灰场灰渣覆盖,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4号锅炉炉渣及粉煤灰外运、灰场灰渣覆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沾化热电有限公司3、4号锅炉炉渣及粉煤灰外运、灰场灰渣覆盖。
2.2建设地点:电厂和电厂贮灰场。
2.3招标范围:
2.3.1投标方负责将沾化电厂3、4号机组锅炉排出的炉渣进行装车外运。运渣车辆(封闭专用环保工程车),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环保拉渣车,车辆全封闭不得漏水,车辆证件齐全,符合交通、交规和环保要求,并得到招标方认可。
2.3.2投标方负责将沾化电厂贮灰场存放的炉渣进行整平压实浮土覆盖。
2.3.3投标方负责将沾化电厂3、4号机组锅炉排出的除招标方自行销售外剩余的粉煤灰进行装车外运、处置,需符合环保要求。运灰车辆(专用罐车)车辆证件必须齐全,符合交通、交规和环保要求,并得到招标方认可。
2.3.4投标方负责提供以上工作范围的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辅助工具等所有物资、人员和设备,安全、环保、交通风险自负。
2.4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其中灰场灰渣覆盖自2019年1月1日开始至本合同结束)。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5.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5.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2.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22日9时起至2018年6月28日17时止,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6月22日9时起至2018年7月3日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