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给水系统加氧优化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给水系统加氧优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给水系统加氧改造项目已于2017年完成,运行状况良好,现对#2机组给水系统加氧进行行优化。
范围:对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加氧系统优化改造,含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2. 投标人应具有水处理相关设备设计、安装、销售的资格。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水处理相关类似的业绩,并运行良好( 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16日9时起至2018年7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