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供电局营销VI标识及清新供电局计量信息印制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8年清远供电局营销VI标识及清新供电局计量信息印制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2018年清远供电局营销VI标识及清新供电局计量信息印制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7480
1.3 招标人: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1.9 标包划分:标包1:2018年清远供电局营销VI标识印制项目标段一;标包2:2018年清远供电局营销VI标识印制项目标段二;标包3:2018年清新供电局计量信息印制项目。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为提升供电服务满意度,为用电客户提供便民服务,对外宣传企业标志与企业形象,需采购一批营业厅使用的营销VI宣传用品,如南网VI标识纸巾、VI标识雨伞,VI标识电插座与节能灯等宣传用品。2、清新供电局大力宣传电量计量装置信息,让客户了解客户编号对应的计量信息,减少客户咨询和误解,拟印制一批户外宣传资料( 3CM*7CM,材料要求为: 户外标签纸材质,10年不褪色)。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服务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 1 2018年清远供电局营销VI标识及清新供电局计量信息印制项目 1 2018年清远供电局营销VI标识印制项目标段一 0.10256 1年 清远供电局 100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2018年清远供电局营销VI标识印制项目标段二 0.10256 1年 清远供电局 100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2018年清新供电局计量信息印制项目 0.000085 1年 清远供电局 100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制作、印刷、文化用品等服务内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本不低于350万元人民币; 3 2016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项目所在地方政府及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6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width:416.0000pt;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mso-padding-alt:0.0000pt 0.0000pt 0.0000pt 0.0000p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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