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k=blue vl
ink="#954F72" style='text-justify-trim:
punctuation'>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名称: 灌阳正江岭风电项目风机设备运输(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GZB18-0253
日
期: 2018年07月24日
1.1 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2 招标条件
国电灌阳正江岭60MW风电项目2015年8月20日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电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复》
(桂发改能源[2015]922号)批准建设。目前风机合同已签订已具备运输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拟建风电场位于广西灌阳县北江村区域,国电灌阳正江岭风电项目规划建设30台单机容量为2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0MW,项目概算总投资的20%为项目资本金,来源于项目投资人的自有资金,其余80%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内银行贷款。
招标范围:30套2.0MW联合动力风机(其中27套UP2000-130机型、3套UP2000-115机型)及其附属设备从设备厂到二次倒运堆场运输招标,包含主机设备(含叶片、机舱、轮毂)、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塔底柜、变频器、吊具、吊带、工装、电缆、光缆、螺栓、小干变等附件,负责风机设备工装返厂运输。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1.4.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5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
1
|
风机运输
|
1、投标人必须拥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且许可证中必须具有四类超限运输资质。
2、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明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50台(套)及以上陆上风电场
风机运输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
|
1.4.6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工期。
1.4.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发展改革委信用()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电力招标采购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联系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