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延伸线,线路西起东二环三教堂站(不含),向东下穿京珠高速公路,沿规划金沙江路敷设,过燕山大街后,线路向南下穿南二环东延线,之后沿道路南侧继续向东敷设,终至北乐乡站,站后设出入线,接入车辆段。设车辆段1处,为北乐乡车辆段,位于金沙江道与东三环路交叉口西南象限。
石家庄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三教堂站(不含)至北乐乡站,线路全长约7.342km,设5座车站,均为地下线,在车站站厅至站台及出入口处及车辆段共设置电梯16部。
石家庄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三教堂站(不含)至北乐乡站,线路全长约7.342km,设5座车站,均为地下线,在车站站厅至站台及出入口处共设置自动扶梯49部。
2.2 建设地点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范围内5座地下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处)及北乐乡车辆段(包括综合维修中心、公寓、档案中心、办公楼),共16部无机房电梯(包括2部消防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与相关接口联合调试工作等。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5座地下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处),共49部自动扶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与相关接口联合调试工作等。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7 质保期
本工程质保期为全线开通试运营起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自动扶梯B级,自动扶梯允许生产高度H≥15米,且处于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3.2 财务要求 3.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资质,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2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3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号线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26 至 2018-08-01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