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供电局2018年充电站(桩)设施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供电局2018年充电站(桩)设施运维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清远供电局2018年充电站(桩)设施运维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8602
1.3 招标人: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用于开展清远供电局建设的充电(站)桩的年度运维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负责处理充电(站)桩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常态开展充电站环境维护,定期对充电桩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充电站环境、对充电桩桩体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充电功能是否正常,建立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常态机制,确保满足电动汽车用户充电服务需求。本项目需求运维周期为合同签订日至次年相同日期。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清远供电局2018年充电站(桩)设施运维项目 1 清远供电局2018年充电站(桩)设施运维项目 160 费率招标 1年 清远供电局 200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3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 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近两个月内出具的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以互联网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为准),告知函的主体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9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width:416.0000pt;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mso-padding-alt:0.0000pt 0.0000pt 0.0000pt 0.0000p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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