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电费追收辅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99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招标条件
本2018年电费追收辅助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3991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招标人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的、1个标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 |
1 |
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 |
825.74 |
详见:限价单价细分表 |
自合同签订日至2018年12 月31 日止 |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
200 |
无 |
(二)项目概述: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至2019年第二批成本储备一级项目的通知》、在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外委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越秀、天河、海珠、荔湾、黄埔、白云6个供电局的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外委项目的招标工作。
(三)采购范围:开展越秀、天河、海珠、荔湾、黄埔、白云6个供电局的辖区内公变用户的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对辖区内公变用户,协助开展电费清缴提示、欠费停电通知书派发,欠费停电及复电,与电费追收业务有关的客户服务工作。
(四)投标报价:按区局以元/户.次为单位的追收单价进行报价(含税)。各区不超过下表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五)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至2018年12 月31 日止。
限价单价细分表:
标段序号 |
标的名称 |
限价单价金额 |
|
(含税) |
|||
1 |
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 |
天河 |
追收单价16.01元/户.次,权重25% |
越秀 |
追收单价16.01元/户.次,权重18% |
||
荔湾 |
追收单价16.01元/户.次,权重11% |
||
海珠 |
追收单价16.01元/户.次,权重28% |
||
黄埔 |
追收单价16.01元/户.次,权重6% |
||
白云 |
追收单价16.01元/户.次,权重12% |
注:各区局投标单价须统一报价
报价方式及结算方式:投标人按单价报价,结算价格等于业主审核后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价。
如供应商单价报价高于单价限价,招标人有权判断该报价无效。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单价报价低于单价限价85%,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合体要求 |
||||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内容 |
|
1 |
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 |
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能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3 |
可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及注册资本金分别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专用条件) |
|||
4 |
非联合体投标。 |
|||
5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
6 |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有效授权。 |
|||
7 |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8 |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
|||
9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
|||
10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
|||
11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12 |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
|||
13 |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
|||
14 |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
|||
15 |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 |
2 |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电力招标采购网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 |
3 |
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管理制度健全(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承诺书)。如供应商单价报价高于单价限价,招标人有权判断该报价无效。单价报价低于单价限价85%,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 |
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 |
4 |
注册资本:800万元及以上 |
2018年9-12月电费追收辅助业务 |
备注:
(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力招标采购网(登录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