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二公司重庆瓦窑堡砂石骨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及招标物资概况
1、工程概况
瓦窑堡水库位于黔江区城南街道境内,坝址行政区属黔江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距黔江城区约20km。瓦窑堡水库是一座具有城镇供水效益的水利工程,是黔江区重点水源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580.0m,死水位为552.0m,设计洪水位为580.31m,校核洪水位583.24m,总库容631.14万m3。供水保证率为95%,水库向青杠工业园区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195万m3,下泄最小生态水量242万m3。输水管线长1441m。
瓦窑堡水库枢纽工程主要由挡水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物和放空建筑物等组成。水库工程为Ⅳ等小(1)型水库,洪水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本工程合同内主要内容为大坝枢纽工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大坝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管理方即配电房工程、交通工程、封堵工程、渣场工程、库区料场边坡治理工程、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围堰工程及相关的临时工程等
2、招标物资概况:
招标采购的物资数量等详见下表:
招标物资概况表
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
砂子 |
0-5mm |
11280 |
m3 |
重庆黔江瓦窑堡水库项目指定地点 |
2018年8月起 |
¥500.00
|
中石 |
20-40mm(中石) |
9000 |
m3 |
重庆黔江瓦窑堡水库项目指定地点 |
2018年8月起 |
|
小石 |
5-20mm(小石) |
6120 |
m3 |
重庆黔江瓦窑堡水库项目指定地点 |
2018年8月起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具有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及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提供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以及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3、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投标人所提供真实的审计财务报表,不得有弄虚作假,不得有亏损。
4、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8月14 日 10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