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分公司-苦水风电场风机外委维护、定检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苦水风电场风机外委维护、定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
第一标段(#1-35#)35台风机外委维护、定检 |
包含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保养、巡检、消缺、隐患排查、事故抢修、卫生清洁清扫等相关工作,其中各项工作所需的备品备件(除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及消耗品由乙方负责承担购买、维修并更换。 |
1500 |
|
|
第二标段(#36-51#)16台风机外委维护、定检 |
包含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保养、巡检、消缺、隐患排查、事故抢修、卫生清洁清扫等相关工作,其中各项工作所需的备品备件(除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及消耗品由乙方负责承担购买、维修并更换。 |
1000 |
|
|
第三标段(#52-67#)16台风机外委维护、定检 |
包含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保养、巡检、消缺、隐患排查、事故抢修、卫生清洁清扫等相关工作,其中各项工作所需的备品备件(除风力发电机组大部件)及消耗品由乙方负责承担购买、维修并更换。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符合该标段工作内容要求)
5.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标段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6.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公司的不良记录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7.投标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并提供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0.具有风机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等经营范围或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三级或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21.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33台(含)2.0MW及以上双馈机型维护的良好业绩不得少于2项(含质保期内业绩)。须提供用户反馈证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扫描件(含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2.投标人必须确保项目经理及检修维护常驻人员应不少于10人,同时保证1辆车专项用于风机日常维护消缺工作(具体人员、车辆及工器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驻场项目经理、维护、检修人员工作名单及详细简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不晚于招标人规定的进场时间当天,组织齐全满足人数要求的、具备符合电网相应要求的作业证书或上岗证等相关资质的维护、检修人员,经甲方确认后进场施工
【第二标段(#36-51#)16台风机外委维护、定检】
1.合格的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符合该标段工作内容要求)
5.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标段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6.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公司的不良记录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7.投标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并提供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0.具有风机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等经营范围或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三级或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21.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33台(含)2.0MW及以上双馈机型维护的良好业绩不得少于2项(含质保期内业绩)。须提供用户反馈证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扫描件(含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2.投标人必须确保项目经理及检修维护常驻人员应不少于8人,同时保证1辆车专项用于风机日常维护消缺工作(具体人员、车辆及工器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驻场项目经理、维护、检修人员工作名单及详细简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不晚于招标人规定的进场时间当天,组织齐全满足人数要求的、具备符合电网相应要求的作业证书或上岗证等相关资质的维护、检修人员,经甲方确认后进场施工
【第三标段(#52-67#)16台风机外委维护、定检】
1.合格的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招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符合该标段工作内容要求)
5.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标段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6.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公司的不良记录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7.投标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并提供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0.具有风机生产或组装或检修或维护或安装等经营范围或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三级或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21.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33台(含)2.0MW及以上双馈机型维护的良好业绩不得少于2项(含质保期内业绩)。须提供用户反馈证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扫描件(含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2.投标人必须确保项目经理及检修维护常驻人员应不少于8人,同时保证1辆车专项用于风机日常维护消缺工作(具体人员、车辆及工器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驻场项目经理、维护、检修人员工作名单及详细简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不晚于招标人规定的进场时间当天,组织齐全满足人数要求的、具备符合电网相应要求的作业证书或上岗证等相关资质的维护、检修人员,经甲方确认后进场施工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8-16 16:51到 2018-08-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8-16 16:51 到 2018-08-22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