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千伏志洋输变电工程第二批设备招标公告
对110千伏志洋输变电工程第二批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2.1工程场址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2.2工程规模
新建110kV变电站1座。
2.3招标范围
标包名称 |
设备数量 |
设备参数 |
交货期 (设备到货时间) |
备注 |
主变压器 |
2018年10月30日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货物的代理商投标及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投标方和投标方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下的标的货物的投标。
3.6投标方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近5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8 近3年(2015年至今)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9 近3年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方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3.10 近3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投诉通报。
3.11投标人近三年内需具有至少5个110kV变电站的供货业绩,近三年内需具有220kV变电站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以应用业绩为题做专门说明。其分包商亦应具有相同的经验和业绩并完全执行本规范书的要求,分包商资格应由招标方书面认可,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1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