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长乡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本次发包估价: | 2551.42075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小高层安置房2幢,建筑面积5814.12平方米;礼堂(公共活动室川幢,建筑面积379.01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707.91平方米;地下室1393.74平方米;配套活动广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施甸县水长乡艾家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二期建设项目,位于保山市施甸县水长乡艾家凹,本次集中安置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57户,249人。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其他: | 1.申请人资格要求 1.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3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4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近三年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内注册的新公司,提供现有的财务会计报表) 1.5工资支付信用记录:需按照保人社发〔2018〕138号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公司)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投标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带至开标现场。(注:由招标人统一查询,无需投标人单独查询) 1.6省外建筑企业必须具备并提供入滇备案登记相关材料,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 或相关有效的查询材料,并注明查询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7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网上电子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