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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行政区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23     浏览:4    
核心提示: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行政区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行政区道路改造项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行政区道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行政区道路改造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行政区道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行政区道路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厂内。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1、电厂行政区域7块区域的道路改造施工,先对原有损坏混凝土路面凿补修复,然后在原有路面铺设沥青,铺设沥青总面积约9894.42平方米;
2、电厂生产区域7块区域的混凝土路面凿补修复(300厚、C30砼),面积约624平方米;
3、A区域电缆沟及检修井的移位、新建;
4、路面平石及路牙的新建;
5、所有建筑垃圾的清运。

2.4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预计竣工日期2018年11月20日。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行政区域沥青道路改造工期为30天,厂区内局部道路改造工期为2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有2个道路建设或修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页面);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待招标人通知),须在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08月23日9:00时起至2018年08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报名,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18年08月23日9:00时起至2018年08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联系。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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