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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8-2019年蓄电池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1     浏览:0    
核心提示:广东 2018-2019年蓄电池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广东 2018-2019年蓄电池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 2018-2019年蓄电池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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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2018-2019年蓄电池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 2018-2019年蓄电池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广东 2018-2019年蓄电池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9091

1.3.   对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的有效期,不是合同签订的有效期)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蓄电池组。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标包数按照需求预测量及标包划分原则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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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物资类别

标的物名称

预测金额(万元)

供应商评估

运行评价

标包号

标包占标的物总额的比例(%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

(万元)

1

电源

蓄电池组

2150

1

60

500

10

2

40

200

备注:

1.“√”表示该标的物需开展该项工作。

2.上述预测金额仅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预测金额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采购情况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3.如投标人曾参与广东 2018-2019年蓄电池组框架招标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39091)第一次投标,并已递交标书费、保证金的,只需将上一次汇款凭证上传至广东 2018-2019年蓄电池组框架招标(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39091)的缴纳界面,以做凭证,不需再重新递交。

 

2.3 适用范围:

2.3.1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 的所有项目。

2.3.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并对中标比例进行调整: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 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扣减其中标比例或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按照《 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暂停其在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自发文之日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扣减、终止中标人中标份额,所扣减或终止的份额由其他中标人平分,其它供应商有责任承担。

2.3.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2.3.4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2.3.5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项目单位的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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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 要求,在 ( )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中标产品委托他人代工或贴牌生产。

 

4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5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覆盖范围包含所投物资类别。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

凡属国内产品(网络通信类设备、信息类设备除外),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中标后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

 

10

凡属进口产品,接受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参与采购活动(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被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11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12

若在 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 或广东 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 或广东 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13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16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有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至少有10套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且近3年内销售业绩累积不少于30套。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表为准,并附上不少于五份供货合同作为支撑材料。

 

17

具备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具备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18

对于需开展供应商评估的物资类别,投标人必须在 发布的供应商合格名单范围内,具体招标公告发布前通过南方 最新提供的供应商评估(资格预审)合格名单为准,未在合格名单内的供应商将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或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1.   

2.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

重要提醒:

1)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31日网站发布的 供应商登记公告 /down/index.jhtml),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 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收费标准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标书费收取相关事宜: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

银行账号:4400140330405300081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标书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标书费确认,建议至少在售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发票领取方式详见 2018720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通上线通知》(路径: 首页-“采购公告”)。

3)投标保证金需在购招标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 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0911170000秒,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0143000秒。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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