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管道支吊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
2.1项目名称: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1号和2号机组供热改造工程管道支吊架采购
2.2实施地点: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3工期: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历后分批次供货。
2.4招标:管道支吊架采购。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3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类似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表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否则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该是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的两个成功使用超过1.5万小时,且已证明安全可靠(以用户反馈证明为主)。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近5内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申请人应满足招标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10)在近三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10109:00起至2018101616:00止,登陆平台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
4.2出售招标方式
4.2.1招标费:1000元/标段。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微 信 号:mayou666666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