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磁浮虹桥站及西交广场玻璃隔断及玻璃幕墙自爆更换维修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主要内容 |
1 |
磁浮虹桥站及西交广场玻璃隔断及玻璃幕墙自爆更换维修 |
磁浮虹桥站及西交广场两个区域,共54块玻璃自爆更换维修 招标控制价:50万元,含5万元暂估费用。 |
三、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各投标单位应保证不将本招标的有关内容用作除制作本项目的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四、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所有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
(2) 企业在近三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 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拟派建造师为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近三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凡愿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1012至20181019的每个工作的上午8:30~11:00时、下午1:00~4:00时购买招标。
招标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六、在查阅和购买招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提供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不提供《保密承诺》(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
七、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做初步验证,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购买招标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中的相应资格证明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为准。
八、所有投标应于2018112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九、定于20181129: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