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表面强化试验设备及系统集成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表面强化试验设备及系统集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激光焊接与表面强化试验平台,用于电力设备的焊接修复与表面强化领域的试验研究和技术开发,本次拟针对激光表面强化试验设备及系统集成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表面强化试验设备及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表面强化试验设备及系统集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其他货币注册资金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汇率进行折算)。
2、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激光熔覆或激光焊接系统设备的销售业绩和系统集成与安装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红章的扫描件)。
3、投标人及所投激光器产品都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5、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
8、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获取时间:从2018年10月23日9时00分到2018年10月30日17时00分。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0月23日9时00分到2018年10月29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报名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3日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