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智慧工程管控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 GDCX01-FJZB18-0764(
01- 01)
日
期:
2018年11月14日
1.1 受 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 的委托,在 (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 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 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 ,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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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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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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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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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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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程管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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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设计、开发、调试、服务过至少三个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项目电厂MIS系统或一体化信息系统的工程业绩,并提供业绩的合同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CMMI3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信息安全服务三级服务及以上资质或通过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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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2.1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 1.软件业务模块包括:智慧工程管控平台软件、移动APP应用。
1.2硬件系统主要包括:综合布线、IP电话、网络及信息安全设备、UPS电源、服务器及附属设施。
1.3将来本系统通过软件接口实现与电厂智慧企业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实现数据的互通共享。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14日 09:00整到 2018年11月22日 16:00整
项目
联系人:李杨
联系
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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