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1-2319)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提效改造项目脱硫浆液循环泵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元,招标人为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巢湖市区西北约6KM的大姚村附近,规划总容量为4×600MW,并留有扩建余地,同步安装全烟气脱硫装置;本期工程#1机组于2008年8月正式投产,#2机组于2008年11月正式投产,2016年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提效改造项目脱硫浆液循环泵公开招标采购;
2.3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8.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且该设备制造商应满足资格条件对设备制造商的所有条款要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二)专用条件
9.业绩要求:近3年(2015年01月01日起至今)应具有600 MW及以上用陶瓷浆液循环泵供货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年11月14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20日17时00分
以上内容仅限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