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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2018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

   日期:2018-12-05     浏览:1    
核心提示:广东电网公司2018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广东电网公司2018-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公司2018年-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3193

1.3  )编制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进行鉴证,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确定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税收、财政和会计法规以及广东省税务部门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规定,准确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确保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能真实反映企业所得税的真实情况,保证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调整准确、完整。

2.2招标范围:

(一)全面审核公司执行税收法规情况及各项税费具体计缴情况

对照国家各项税收法规,全面审核公司(母公司)所有税费计缴情况、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评估公司税务管理活动,并提出有关管理建议。主要包括:

1、全面审核公司(母公司)企业所得税计缴情况,审核公司所属各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事项;

2、审核增值税的核算及计缴情况;

3、审核城建税和教育费核算及计缴情况;

4、其它税费的计缴情况;

5、全面评估公司税务管理活动,提出税务管理风险建议,出具税务管理建议书。

(二)协助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相关工作

1、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协助开展母公司范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工作

1)协助开展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材料;

2)协助开展新建电网项目 “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企业新建电网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材料;

3)协助开展购置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税额的备案材料;

4)协助开展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有关备案材料;

5)协助开展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备案材料;

6)协助开展其他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备案工作。协助收集、整理、编制、审核、汇总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计及其他企业所得减免优惠备案材料。

2、协助开展企业所得税清算,编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确保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表间勾稽关系相符及数据准确、完整;

3、协助审核、汇总、编制资产报损、坏账损失备案相关材料,确保资产报损、坏账损失备案报表数据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之间勾稽关系相符及备案材料数据准确、完整;

4、协助开展企业所得税清算预审,提供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企业所得税项目相关数据。

(三)提供母公司范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

1、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负责对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实施鉴证,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2、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负责对企业新建电网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材料进行鉴证,并出具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鉴证报告;

3、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需鉴证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鉴证服务,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

经中标方鉴证后,若招标人因中标方失误造成招标人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或加收滞纳金的,中标方在所收取鉴证费用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收取费用(元)

1

广东电网公司2018-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

1

广东电网公司2018-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

330

330

广东

200

10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认定的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执业资质。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证监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等因为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

3

获有税务师协会评定AAA及以上等级。

4

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人民币及以上。熟悉税务鉴证业务,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具有大中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经验。

5

报名参加同一标的的服务商,不得为关联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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