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信息中心2018年服务类项目第二十一批采购(IT运维服务质量数据分析应用、信息服务和IT终端设备数据分析应用)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信息中心2018年服务类项目第二十一批采购(IT运维服务质量数据分析应用、信息服务和IT终端设备数据分析应用)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3691
1.3 1000号工单数据,侧重“6+1”系统工单核心数据,主要基于工单文本的海量非结构化信息数据;IT运维服务质量数据分析应用基于大数据平台进行工单问题分类模块,工单问题聚类模块,算法更新管理模块,SQL语句脚本定位分析,自助报表工具,指标计算工具和基于文本分析的可视化展示功能的开发及实施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方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3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4 | 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由工商部门出示的、含有最新准确的注册资金数额的凭据材料或登录工商部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网页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后提交。) |
5 |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
6 | 投标方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3级或以上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3级或以上的证书。 |
7 | 投标方须具有信息系统开发或实施业绩(需提供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投标方具有CMMI5或以上的证书。(仅适用于IT运维服务质量数据分析应用建设子项标的(标的2))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