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股份进口原料报关运输仓储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服务期限:自双方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有限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概况及规模: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招标人从上海、宁波、扬州、黄埔港进口的高密度聚乙烯等原料的报关运输仓储服务,物流公司提供报关、报检、运输、仓储等一切服务,即从接收到进口单据到货物最终通关入库的物流业务。2年进口数量约112188T 。
二、招标内容
2. 标段名称:亚普股份进口原料报关运输仓库服务项目
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招标人从上海、宁波、扬州、黄埔港进口高密度聚乙烯等原料的进口报关运输仓储服务。2年进口数量约112188T。
备注:详细见服务内容清单与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12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
2. 投标人在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3个及以上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进口报关、运输、仓储等类似服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
2. 投标人必须在上海、宁波、黄埔、扬州设有签约报关行(投标人需提供与报关行的签约合同)。
3. 投标人必须在上海、扬州设有自营或租赁仓库(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仓库的房产证或是租赁仓库的租赁合同)。
4. 投标人必须拥有自营或与他人签约合作的物流车队(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车队的车辆证明或者合作车队的签约合同),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8-12-14 12:00:00----2018-12-19 12: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