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20千伏福华变电站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 220千伏福华变电站施工(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深发改核准[2012]021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2.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2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变电部分: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包括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母线包绝缘,配合电子化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系统;建筑工程不包括:基坑工程和桩基础。
备注:1、无偿提供各种涉及的检测配合施工服务。2、变电站消防工程(消防小宅除外)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视频监控按实结算,暂估价为23万元。4、配合开展主体建筑施工时涉及到的基坑钢支撑结构拆除工作,如有发生费用按实结算。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01月0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
(2)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深圳 ,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监理中标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9)项目经理的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被建设部门或深圳 处罚,尚在处罚期间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10)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7. 参加开标会要求
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8.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㈠逾期递交的。
㈡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㈢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㈣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 ㈤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