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 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 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6200000051499 1.3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项目类别:服务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14台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零配件更换、车辆年检及其他相关汽车维修服务,采取按需维修,按实结算。结算分为维修项目工时费及零配件两部分, 本项目的报价为维修项目工时费,零配件部分以中标人提供的《汽车修理估价单》、《汽车修理结算单》并经采购人确认为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止。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 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项目 1 广东电网发展研究院 汕头电力咨询研究院生产及管理人员的一般车辆维修项目 30.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100 / 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物资类别。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报名者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汽车维修、保养资格证明。 3 投标单位应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4 没有因违反规定被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