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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改造项目

   日期:2019-02-11     浏览:3    
核心提示:第一章 招标公告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改造项目(项目编号:0002200000045438)已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概况: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拟将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中心十二楼作为办公场所,由于该场地尚为毛坯房,需要进行装修及完善办公功能方能投入使用。此次招标目的主要是对上述办公场所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1,318㎡。为此,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聘一家施工单位,以满足公司办公场所使用的需求。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拟将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中心十二楼作为办公场所,由于该场地尚为毛坯房,需要进行装修及完善办公功能方能投入使用。此次招标目的主要是对上述办公场所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为1,318㎡。为此,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聘一家施工单位,以满足公司办公场所使用的需求。本工程包括拆除原室内部分墙体及部分门窗,设计该楼层改造范围内的平面布置,装修办公室,根据最新平面布置改造原有照明、消防、网络、监控等设施,确保本工程通过消防主管部门关于办公室内部装修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办公场所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气部分

1)建设规模(包括本期项目进行照明、动力、网络、监控等改造。)

2)设备选型(照明动力电缆采用阻然电缆,照明灯具采用LED灯。)

2、土建部分

1)平面设计(本工程改造面积约为1318㎡,改造后平面布置有:综合部、财务部、信息部、交易部、结算部、市场部、发展部、市场管委会、大会议室等办公室,和交易大厅、对外售电柜台等场所。)

2)建筑(本工程在原有建筑物内部改造,无新建建筑物。)

3)建筑抗震设防(建设场所为已建建筑,抗震设防执行前期建设标准。)

4)建筑结构及基础(本期工程不改变原结构形式,新增隔墙均采用轻质隔墙。本期无新增基础工程。)

5)通风空调(本工程利用原大楼的通风空调系统,并根据办公室最新平面布置对风口进行调整改造。为满足电力交易大厅在大楼空调系统非运作期间能正常使用,在本办公场所内新增空调系统。)

6)给排水(本工程无新增给排水系统。)

7)消防(本工程采用原大楼的火灾报警系统和喷淋系统,仅根据平面布置对原喷淋位置进行改造,改造后需通过消防主管部门关于办公室内部装修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8)装饰(1.各办公场所:天花沿用原有直排微孔热镀锌钢天花,墙体采用普通装修,地面铺设地毯。2.会议室:天花沿用原有直排微孔热镀锌钢天花,墙体采用普通装修,部分墙身用木材饰面及硬包装饰,地面铺设地毯。3.交易中心:天花沿用原有直排微孔热镀锌钢天花,墙体采用普通装修,部分墙身采用硬包装饰,地面铺设地毯。4.门窗:本项目建筑物外墙门窗均不进行更换及装修,内部门窗为木饰面门和订制玻璃间墙(内藏百叶)。)

9该工程不能转包,中标人如需合法分包,必须经过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分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序号

标的(标段)名称

建设单位

标包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办公场所改造项目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190.11

190.11(其中安装工程费限价为70.80万,建筑工程费限价为119.31)

200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4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能转包,中标人如需合法分包,必须经过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方可分包。

7

投标单位应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备案。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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