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山 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5187
1.3 信息化“十三五”建设关键的一年,企业不仅面临着系统功能需深化优化,用户体验仍需提升,横向协同应用水平有待提升,数据质量准确性及规范性需完善等一系列的尚存问题需要解决;另外在信息化体制机制的调整方面确定了“总部抓总、省公司做实、基层 强基”总体管控思路下地市局机房“关停并转”造成省级集中进程加速,因此省级信息化的支撑能力将面临巨大挑战。
同时为支撑公司层面“185611”战略和“一主两翼 国际拓展”产业布局的发展要求,竞争性业务如涉电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化售电等业务的提速对信息化建设对竞争性业务的需求响应速度、系统研发和运维、资源整合和优化、创新支撑能力等方面又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为缓解省级信息化建设压力,统筹规划并有效调动全省信息化资源,特别是各地市信息化相关的物理资源、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共同应对目前的信息化问题和未来业务发展对信息化能力建设的挑战,希望通过对IT服务共享中心专题的研究探索出适应于广东电网公司的IT服务共享中心的运营架构,通过共享服务中心的建设有效补足省信息中心能力、降低整体建设成本、提升效率、防控风险、提高质量的同时有效应对竞争性业务的发展需求。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中山 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 1 | 中山 共享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 105 | 105 | 180天 | 中山 | 200 | 1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方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 投标方必须拥有近3年内信息化管理咨询或系统建设的经验(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4 | 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