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 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汕头 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6100 1.3 拨款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汕头 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本次招标标包数按照需求预测量及标包划分原则进行设置,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采购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序号 标的 标包 预计金额 (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汕头 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汕头 金新路113号等11个办公场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99 100 200 1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负责广东汕头 辖下: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场所、翠园12栋办公场所、达濠府前路办公综合楼、春源北办公场所、原广澳电厂物资仓库、大窖物资仓库、营销中心摩托车库、营销中心地下车库、金新路113号办公场所、金新路115、117号办公场所、上围仔物资仓库等11个基层单位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