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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500千伏五华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
澄清函
各投标
梅州500千伏五华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可研-勘察设计捆绑招标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2.4.5“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最终合同结算价为:【按合同(含补充协议)所包含规模范围总价包干。若实施阶段因规模变化(行业及网、省公司计价文件中表述之规模变化)而导致需要调整可研、初设的,则最终合同结算价按调整规模后的批复的初设概算竣工图对应的勘察设计费×(1-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更正为“本合同采用【暂定价】,最终合同结算价为:【①勘察费最终合同结算价按中电联〔2015〕162号文计算的勘察费乘以中标费率确定;②设计费最终合同结算价按网公司发布的《35kV~±800kV交直流输变电工程设计费标准》( 基建〔2017〕10号)计算的设计费乘以中标费率确定】。
二、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2.1(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b)总价】合同形式”更改为“本工程采用【(c)其它价格形式】合同形式”;“(c)其它价格形式:【】”更正为“(c)其它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暂定价,最终合同结算价:①勘察费最终合同结算价按中电联〔2015〕162号文计算的勘察费乘以中标费率确定;②设计费最终合同结算价按网公司发布的《35kV~±800kV交直流输变电工程设计费标准》( 基建〔2017〕10号)计算的设计费乘以中标费率确定】”。
请各单位按澄清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广东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