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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2019年营销技改项目可研编制、勘察设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23     浏览:0    
核心提示:广东佛山2019年营销技改项目可研编制、勘察设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东佛山2019年营销技改项目可研编制、勘

广东佛山 2019年营销技改项目可研编制、勘察设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佛山 2019年营销技改项目可研编制、勘察设计框架招标已由广东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市场营销部,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对广东佛山 2019年营销技改项目范围内的计划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和工程估算书编制等相关服务工作,并根据业主提供的下达项目(含年中新增项目)的建设规模,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规定,完成初步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合电子化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全部勘察设计工程量和设计服务内容及其它有关工作。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名称

预计发包价(万元)

标书费(元)

保证金(元)

1

广东佛山

广东佛山 2019年营销技改项目可研编制、勘察设计

200

200

10000

备注: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对可行性研究的咨询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用按统一费率进行报价。报价区间限定在经审定批准的咨询、勘察设计费的100%(不含)以下,报价费率低于85%(含)须附成本分析报告,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中,勘测费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颁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取。可研编制费报价按照“前期工作及评审费”的80%计取,“前期工作及评审费”依据《关于转发〈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5年版)和〈电网检修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5年版)等规定的通知》( 定额【2015】11号)等文件计取。设计费报价依据《关于转发〈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5年版)和〈电网检修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5年版)等规定的通知》( 定额【2015】11号)等文件计取。(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 、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技改项目可研、勘测设计费结算价:

可行性研究编制费用结算价=批复项目的审定施工图预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80%×中标费率(其中,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包含编制基准期价差,费率详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规定》(2015年版)表3.6.1 前期工作及评审费费率);

勘测设计费结算价=批复项目的审定工程施工图预算中的勘测设计费×中标费率。

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但未能获得批复,或在后续阶段的实施过程中被取消的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勘察设计编制费用不予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需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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