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远 各县区局营销活动推广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9年清远 各县区局营销活动推广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46616
1.3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方式:框架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其他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招标结果有效期:1年。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清城、清新、佛冈、英德、连州、连山、连南、阳山等8个县区开展服务形象宣传、服务渠道推广、节能及用电安全、反窃电、费控推广、网格营销活动推广等营销宣传推广项目,向广大客户宣传普及用电服务渠道、安全用电与节能用电常识,加强客户对依法用电的认识,提升客户对企业形象的认可。
2.2招标范围:在清城、清新、佛冈、英德、连州、连山、连南、阳山等8个县区开展服务形象宣传、服务渠道推广、节能及用电安全、反窃电、费控推广、网格营销活动推广等营销宣传推广项目,向广大客户宣传普及用电服务渠道、安全用电与节能用电常识,加强客户对依法用电的认识,提升客户对企业形象的认可。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综合单价合计)( 万元) | 服务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1 | 2019年清远 各县区局营销活动推广项目框架招标 | 1 | 2019年清远 各县区局营销活动推广项目 | 1274.5 | 39 | 1年 | 清远 | 500 |
注:本项目无需保证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广告经营、营销策划、活动策划等相关内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企业注册资本350万元及以上; |
5 |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7 | 2017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