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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北京)风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风电场三维数字化设计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29     浏览: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龙源 风电工程设计咨询风电场三维数字化设计系统开发 招标编号: GDCX03-FJZB19-0316( 01- 01) 日    期: 2019年04月30日   1.1本次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 (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源 风电工程设计咨询风电场三维数字化设计系统开发已获批准,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3 项目基本情况 1.3.1 招标范围  地理信息系统 基础平台、二次开发工具包,以及基于该平台的“风电场三维数字化设计系统”开发服务。  服务期限 1、需求调研阶段:合同签署后15天内完成系统需求调研,完成项目任务分解和概要设计; 2、系统设计阶段:合同签署后80天内完成系统详细设计,编制《系统设计手册》。 3、系统开发阶段:合同签署后180天内完成系统代码编写,服务器端与客户端联调。 4、系统测试阶段:合同签署后210天内,负责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完成系统功能测试、压力测试等,根据甲方要求提交《系统测试报告》等文件。 5、系统上线运行阶段:合同签署后230天内完成系统试运行,如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与合同约定的不符,乙方有义务对软件系统进行修改和更正直至达到甲方要求,同时试运行期间应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软件系统的质量和性能有问题,造成整个软件系统瘫痪,试运行期间将自软件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期间最长不超过60日,如超过该期间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执行。 试运行开始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交《系统操作手册》等文件,试运行结束没有问题,乙方应提请甲方组织项目验收。 6、项目验收:试运行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验收。如验收测试软件系统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应签署软件系统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修改、更正和完善。乙方更正、修改后须再次请求甲方进行验收。如软件系统经甲方两次验收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执行。甲方对软件系统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7、项目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使用培训服务。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完成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提交系统需求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 1.3.2 服务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风电场三维数字化设计系统开发 1、投标人需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需提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 ISO9001 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3年来,承担的三维数字化应用系统开发项目不少于2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需具有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备注: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含有项目重要信息: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买方名称、卖方名称、服务范围、签字盖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判断业绩的起点时间。关于近xx年业绩中的“近xx年”的定义: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倒推xx年 。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 ,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 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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