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 2019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投资计划(常规项目)及南澳智能电网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 2019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投资计划(常规项目)及南澳智能电网项目监理已由广东以广电计(2019)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汕头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年度计划总投资以省公司批复为准。最终以汕头 实际下达的项目为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如因客观原因造成个别项目无法施工, 建设单位有权调剂项目, 调剂项目仍由中标单位负责监理。
2.3项目类别:服务类
2.4计划工期:按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实施。(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含三通一平)、施工(含通信)、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的全过程监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使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广东汕头 | 汕头 2019年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投资计划(常规项目)及南澳智能电网项目监理 | 37095 | 1190.43 | 500 | 100000 |
2.7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无要求。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信誉要求:无要求。
3.6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7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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