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广西食材采购配送类项目(二次招标)的澄清(二)
各潜在投标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标包1-5、1-10、1-11相关内容做如下澄清:
1、因本项目“标包1-5 南宁马山 2019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标包1-10 南宁隆安 2019年食材物品配送服务项目”和“标包1-11南宁上林 2019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估算金额为12个月的预计采购金额,原“附件2:2019年广西食材采购配送类项目(二次招标)标的标包划分表”中上述3个标包的框架招标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附件的框架招标有效期与本项目招标要求存在出入,故将上述3个标包框架招标有效期修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自然月”。
其他内容不变。
收到此澄清后,请尽快在电商系统确认(在电商系统首页-采购-供应商门户-查看项目变更,下载查看变更文件后点击“查看确认”,并按附件回复是否影响制作投标文件,如在2019年7月11日18:00前未回复视为不影响制作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