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013-19192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热轧光圆钢筋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宣化滨河新城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包二)位于宣化滨河新城洋河南区域及京张高铁宣化北站站前广场区域,洋河南区域北至洋河,南至总规南界,西至总规西界,东至宣左公路,站前广场区域为京张高铁宣化北站站前广场及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包括宣化滨河新城洋河南区域内30米及30米以上道路、地下综合管廊、京张高铁宣化北站站前广场项目、皇城桥北至北外环道路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招标范围:热轧光圆钢筋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 1 | 热轧光圆钢筋 | HPB300 Ф6 | 300 | 高线 |
| 2 | 热轧光圆钢筋 | HPB300 Ф8-10 | 8600 | 高线 |
| 合计 | 89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必须是工信部公布的《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目录内厂家(共四批257家钢厂,除2017年工信部第15号公告、2018年工信部16号公告以及2019年4月3日发布的第四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公告中《撤销的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中企业)(清单详见附件一:工信部《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制造企业应提供近2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钢筋(招标清单内任一规格)检定证书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外工程钢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提供的有效合同累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无。 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入网联系请点击-family:仿宋'>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