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中山 电力物资仓库场地租赁及仓储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19-2021年中山 电力物资仓库场地租赁及仓储服务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6272 1.3 招 标
备注:投标总报价=租赁费报价+运输服务费报价。其中租赁费单价最高限价259770元/月,运输费单价最高限价251600元/月。
2.3 标的物描述:计划在中山地区范围内租赁一个仓库及要求提供相应仓储服务,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月支付租金及仓储服务费用(从2020年起年费用较上一年递增5%)。
标的 | |||
费用类别 | 具体明细 | 最高限价(每月) | 备注 |
租赁费 | 详见仓库验收交付标准 | 259770元 | |
运输服务费 | 详见仓库验收交付标准 | 251600元 |
投标总报价技术方式如下:
投标总报价=月度租赁费报价+月度运输服务费报价。单价报价或投标总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基本要求:总面积不少于约13000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室内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主要用于中山局电力物资的存放和智慧仓储项目的建设。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具备本项目所租赁的仓库产权证明文件或仓库场地租赁合同,仓库场地必须在中山地区。 |
3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一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若投标人在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根据《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被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标书费采用转账、网上支付(不收现金、支票)收取;建议投标人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