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那仁330kV升压站新建间隔工程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那仁330kV升压站已建变电规模为300MVA,建设完成1台330kV/35kV、300MVA的双绕组主变压器,330kV系统采用线变串接线,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切吉东330kV升压站。变压器35kV系统采用扩大单元接线,建设两段35kV母线,接入风力发电场集电线路、动态无功补偿设备、接地变及站用变。变压器330kV侧中性点采用不固定接地,35kV系统采用经小电阻接地。
本期新建T2主变压器,采用330kV/35kV、300M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自然油循环风冷主变压器。
330kV系统本期规划在已建成设备的基础上扩建完成2个完整串,并建设相应母线和1个主变进线回路及其户外避雷器。本升压站以330kV一级电压送出,一期已建成1回出线送至330kV切吉东升压站,本期不扩建330kV出线。
那仁330kV升压变电站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场址西侧为茶卡盐湖,升压站高程约3200m左右,场址北侧为109国道、京藏高速,东侧有县道308通过,交通较为便利。
1.2 招标内容
1.2.1本招标文件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如下(但不限于):
1.2.1.1 那仁330kV升压站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总图工程;2)SVG室房屋基础及室内地面工程;3)35kV开关柜室房屋基础及室内地面工程;4)330kV升压站设备基础工程;5)330kV升压站钢构架工程;6)室外配套工程;7)室内外电缆沟工程;8)地基处理工程;9)消防系统(含灭火器/灭火砂箱等消防器材);10)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2)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述机电各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及移交前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1)330kV配电装置;2)33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3)35kV配电装置;4)35kV SVG及其附属设备;5)站用电设备;6)电缆敷设及电缆防火工程;7)照明设备;8)防雷接地工程;9)计算机监控系统;10)电能计量系统;1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12)控制电源系统;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4)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系统;15)通信系统;16)启动试运行。
(3)上述各系统设备的二期混凝土内预埋的油、气、水套管及埋管和基础垫板,混凝土基础埋件、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安装。
(4)全厂电缆敷设、电缆架及二期预埋件、埋管安装以及防火封堵等。
(5)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6)上述设备在电站施工场区内的二次运输、装卸、保管直至设备最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主变压器本体就位由设备厂家完成,投标人负责主变就位配合工作。
(7)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机电设备开箱检查及负责对部分设备的开箱检验测试。
(8)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由土建施工与机电安装相关的埋设管件及基础等的交接验收工作。
1.2.2 施工工期
工程计划于2019年10月10日开工,2020年3月1日起土建陆续向机电交面,2020年6月15日具备投运条件。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承装及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可委托具有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并提供拟委托企业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
(2)安全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在国内承担过至少1个土建及安装一体,且电压等级330kV及以上的变电站工程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7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