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k4">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ink2">ink5">
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T2019/M1-16
1.2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2.2 招标范围
ink3">ink1">1.2.2.1 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及微机五防设备;
1.2.2.2 规定的备品备件;
1.2.2.3 规定的专用工具、仪器;
1.2.2.4 完整的满足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微机五防设备设计、安装、合同设备性能确定、运行和维护所需的技术文件;
1.2.2.5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
1.2.2.6 投标人推荐的专用工具仪器;
1.2.2.7 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专门提及的设备,但属整套设备所必需的,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保证货物的成套性,并不得增加额外的费用。
1.2.2.8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设计审查和联络会、装运前的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至招标人规定的交货地点;卸车、现场开箱验收;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试验设备和仪器仪表;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对招标人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等,负责完成新疆省调、地调、买方流域集控中心的接入及联调工作。
1.2.2.9计算机监控系统除应满足本节规范要求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通用要求以及相关的规程规范和国网反措等要求。
1.2.4 交货地点
本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为夏特水电站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的位置。招标人负责设备到交货地点后的卸货,但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进行过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设计、制造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投标人近8年内应具有3个单机容量在70MW以上水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独立设计、制造业绩,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并提供用户证明资料与合同复印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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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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