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设备智能互联感知专业应用V1.0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电网设备智能互联感知专业应用V1.0建设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9572 1.3 范围内实施的物联网应用场景,各试点场景接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节点接入、设备信息采集、场景功能实现等主要工作。 3)完成统一通信规范设计,提出电网设备智能互联感知应用和云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融合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电网设备智能互联感知应用接口设计开发工作。 (2)系统实施范围 1)系统部署工作范围:完成电网设备智能互联感知应用的部署、试点应用场景接入。 2)系统实施工作范围包括环境准备、系统数据初始化、系统测试、系统培训、系统投运、系统试运行、系统应用技术支持、质保期运维保障等。 3)系统协同实施要求:系统可采用云化部署方式部署,并实现和云平台、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平台的协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 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广东,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7 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由工商部门出示的、含有最新准确的注册资金数额的凭据材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网页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后提交。)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 1标书费采用转账、网上支付(不收现金、支票)收取;建议投标人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