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维也纳国际酒店装饰装修项目已在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备〔2019〕322 号)备案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及达到相关连锁酒店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
2.7.1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相关技术服务等;
2.7.2施工范围: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1)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3.4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2月13日9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