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一、二期工程 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机电安装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导向标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一期工程范围为火车南站~天府新站(含龙泉山隧道),线路长41.4km,均为地下线,沿线设站7座。由北向南依次为火车南站、锦城广场站、世纪城站、海昌路站、西博城站、兴隆站、天府新站,均为地下站。 二期工程范围为龙泉山以东隧道口~天府国际机场1号2号航站楼站,线路长24.98km,其中地下段长8.55km,高架段长11.53km,地面段长4.9km。共设车站3座,其中地下站2座,地面站1座。车站由西向东依次为三岔站、天府国际机场3号4号航站楼站、天府国际机场1号2号航站楼站。 孵化园站、福田站、机场北站同步实施工程与18号线一、二期工程同期建设,同步开通运营。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一、二期工程公共区导向标识采购。投标人须提供 吊挂导向标识(LED扶梯屏)1200*350*90mm 样品一份至开标现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各投标人可自行取回样品。 2.4 计划供货及服务期: 2.4.1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一、二期机电安装与装修工程 计划供货日期: 2019年12月10日至工程结束(买方有权调整和控制的机动工期为180天)。 计划服务日期:2019年12月10日至工程结束(买方有权调整和控制的机动工期为180天)。 2.5 包件划分 包件划分:本项目1个包件。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上述包件投标,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近5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承担2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或机场候机厅导向标识标牌且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2人员要求: 项目主要负责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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