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k4">新疆喀什噶尔河流域克孜河中游河段夏特水电站ink2">ink5">
厂用变压器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XT2019/M1-21
1.2 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2.2 招标范围
ink3">ink1">1.2.2.1 3台套厂用干式变压器及其配套设备;
1.2.2.2 2套预装式箱式变电站及其配套设备;
1.2.2.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
1.2.2.4 投标人推荐的专用工具仪器;
1.2.2.5 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专门提及的设备,但对于一套完整的、符合合同要求的、性能优良的厂用干式变压器和预装式箱式变电站是必不可少的元件或装置也应属于供货范围。
1.2.2.6 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协调、设计审查和联络会、装运前的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招标人规定的交货地点、现场开箱验收;监督和指导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对招标人技术人员的培训,编制和提交技术文件。
1.2.4. 交货地点
本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为夏特水电站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的位置。招标人负责设备到交货地点后的卸货,但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厂用干式变压器和预装式箱式变电站设计、制造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企业)。近10年投标人应独立设计和制造过不少于3个电压等级10kV、额定容量1250kVA及以上的干式变压器项目,且至少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并提供用户证明资料与合同复印件。
(2)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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