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年度生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2020年度生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1544 1.3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项目类别:服务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1.10 招标结果有效期及适用范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2020年度生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 (万元) 1 广东2020年度生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招标 01 广东2020年度生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招标 5836 / 500 10 2.3招标范围: (1)由广东2020年度生产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含编制或审核限价、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核、工程概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结算报告编制、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其他协调服务工作)。本次招标范围不含广州 ,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各建设单位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段,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段,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中标单位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完成且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依据所签订的有效合同及委托书出具收费通知单。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计算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公布的收费标准×中标费率执行(若按项目全过程单个项目审核费用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进行结算)。采用费率进行报价。投标费率在100%(不含)以下,投标费率低于90%(不含)须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拟派驻的 3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根据《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和《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 1标书费采用转账、网上支付(不收现金、支票)收取;建议投标人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