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0年计划管理体系完善(信息项目第三方督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2020年计划管理体系完善(信息项目第三方督查)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6071 1.3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项目类别:服务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广东管辖的19个地市 及信息中心、培评中心、电科院范围内开展第信息化项目建设第三方督查工作。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广东2020年计划管理体系完善(信息项目第三方督查)项目 1 广东2020年计划管理体系完善(信息项目第三方督查)项目 185.5 185.5 / 广东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方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或事 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 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注册资金必须达到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由工商部门出示的、含有最新 准确的注册资金数额的凭据材料或登录工商部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网页并截图打印、加盖 公章后提交。) 4 投标方须具有信息系统开发、咨询研究和实施业绩(需提供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 1标书费采用转账、网上支付(不收现金、支票)收取;建议投标人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