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数据资产集成(营销域数据交互库建设及财务域数据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广东数据资产集成(营销域数据交互库建设及财务域数据治理)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 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6546 1.3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项目类别:服务 1.7 资金来源:其他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二)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营销数据交互管理模块与营销域数据交互库建设与相关集成改造,以及完成财务域数据汇总层设计工作,开展财务域数据汇总层建设,包括数据整合开发及实施、指标集成开发及实施、业务分析主题建设和数据服务接口建设工作。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工期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元) 标书费(元) 1 广东数据资产集成(营销域数据交互库建设子项) 145.61 1 1 广东数据资产集成(营销域数据交互库建设子项) 145.61 / 145.61 无需 收取 200 2 广东数据资产集成(财务域数据治理设计、建设子项) 732.99 1 1 广东数据资产集成(财务域数据治理设计、建设子项) 732.99 / / 无需 收取 200 标的1投标方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标的2估算费用为732.99万元人民币。报价采用下浮率方式,即由报价单位报费用下浮率。各下浮率均为正数,取值范围为(0%~15%),报价单位根据报价要求对设计、建设部分报费用下浮率,报价单位报价超过报价下浮率范围的需列明成本说明。报价单位中标后,根据投标下浮率、审查批复后的项目概算中有关系统设计费用以及系统开发、实施及集成费用计算设计、建设的合同结算价款,合同结算价款=招标方审批后初步设计概算*(1-中标下浮率)。 选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将与广东信息中心签署合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由工商部门出示的、含有最新准确的注册资金数额的凭据材料或登录工商部门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网页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后提交。) 5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业绩(近三年内的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5)投标人须使用 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 1标书费采用转账、网上支付(不收现金、支票)收取;建议投标人选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 2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