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轮机试验电站工程#3试验机组余热锅炉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国拨资金+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西南部的重装备园区内
建设规模:
1)1套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机组(简称#1机组);
2)1套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机组(简称#2机组)。
3)1座300MW级F级整机试验机组(简称#3机组),具备单循环和联合循环两种运行方式;
4)预留1座400MW级G/H级燃机整机试验机组(简称#4机组,仅单循环运行)位置,同步建设公用配套条件。
项目进度安排:#1机组计划于2020年 9月浇筑第一方混凝土,2022年3月投产。建设期18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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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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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验机组余热锅炉 |
招标范围为#3试验机组F级机组余热锅炉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详见第五章。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3试验机组余热锅炉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设备制造方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5年内1套300MW同等级及以上燃机项目配套的余热锅炉投运1年的业绩。 5.其他要求: (1)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且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且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且1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