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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供电局2021-2022年部分单位(第二批)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日期:2020-10-10     浏览:0    
核心提示:广州2021-2022年部分单位(第二批)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002200000074280)一、招标条件广州2021-2022年部

广州 2021-2022年部分单位(第二批)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4280

       

一、招标条件

广州 2021-2022年部分单位(第二批)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7428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根据广州 2021-2022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工作计划及各单位食堂食材实际需求情况,现统筹开展广州 2021-2022年部分单位(第二批)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工作。本项目采购的是广州 机关及下属共19个单位食堂综合食材的采购配送服务,以及机关食堂水果类食材的采购配送服务。其中局机关、天河局、试研院食堂综合食材的供货服务期为202111日至20221231日,其他单位食堂综合食材、机关食堂水果类食材供货服务期为202171日至20221231日。服务内容包括新鲜食材、预包装类食材、水果、乳制品、冻品、干货,以及其他全部品类食材的供货送货全过程服务。

(二)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估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标的1

1

机关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

1789.9

/

202111日至 2022 12 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2

机关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

767.1

/

202111日至 2022 12 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2

标的2

1

机关食堂水果类食材采购配送

545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3

标的3

1

白云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

1301.4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2

白云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

867.6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4

标的4

1

番禺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

874.9458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2

番禺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

583.0542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5

标的5

1

南沙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

509.0213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2

南沙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

329.9787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6

标的6

1

荔湾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

310.01166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2

荔湾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

206.58834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7

标的7

1

增城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1311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8

标的8

1

花都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1070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9

标的9

1

黄埔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845.46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0

标的10

1

从化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841.12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1

标的11

1

天河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742.5

/

20211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2

标的12

1

越秀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444.6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3

标的13

1

变电一所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792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4

标的14

1

变电二所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811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5

标的15

1

变电三所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687.6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6

标的16

1

输电一所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347.4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7

标的17

1

培评中心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450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8

标的18

1

计量中心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334.8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19

标的19

1

物流中心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248

/

20217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20

标的20

1

试研院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223.75

/

202111日至20221231

广东广州

不收取

不收取

/

 

(三)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范围

(四)报价方式及报价说明: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报下浮率,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大于1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金额=实际数量×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其中采购食材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gz.gov.cn)上定期公布的广州市菜篮子食品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如甲方所需食材未包含在菜篮子价格清单内的,则以甲方指定市场或超市此种食材成交均价作为基准价格。

(六)重点补充说明:本项目采取框架招标形式,按需求单位分为20个标的,共25个标包,其中标的1为机关食堂综合食材(不含水果类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标的2为机关食堂水果类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标的320为各单位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标的13456分为2个标包,选用2个中标人交替供货,轮换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他标的均为1个标包,由唯一中标人进行供货。如投标人所投标的包含2个标包,则2个标包必须同时投标。同一标的中标包不可兼中,不同标的间标包最多可以兼中6个。

常规采购甲方每天1730前下订单,乙方须在第二天600前将甲方订购食材送达指定配送点,如甲方另有要求的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配送。应急采购乙方须在收到订单1小时内送达指定配送点。有保鲜要求的食材须采用冷藏车辆进行配送。具体采购需求、交货时间及地点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需求的订单为准。

本项目各标的预计采购金额是根据就餐人数、服务期限等计算得出的估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甲方不承诺有确切数量需求。采购食材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gz.gov.cn)上定期公布的广州市菜篮子食品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如甲方所需食材未包含在菜篮子价格清单内的,则以甲方指定市场或超市此种食材成交均价作为基准价格。采购单价等于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按照实际通过验收的货品数量确定采购金额。

甲方依据《供应商履约评价表》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若某一标的中标人存在连续2个月评价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评价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与其解除合同。

本项目各标的区域跨度大,响应要求高,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自身供货能力及响应范围进行投标,报名投标即视为可以满足本项目所有要求。

(七)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12 31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要求提供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投标人年度报告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专用章或电子签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证明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中连续两年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6

不属于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7

非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1.实缴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在广州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自建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或有合作农场,提供营业执照或合作协议,并出具蔬菜农药残留物检测证明。提供合作屠宰点有效期内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影印件须盖屠宰点公章确认)。

标的1[机关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机关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标的3[白云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白云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标的4[番禺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番禺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标的5[南沙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南沙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标的6[荔湾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荔湾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标的7[增城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8[花都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9[黄埔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0[从化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1[天河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2[越秀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3[变电一所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4[变电二所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5[变电三所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6[输电一所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7[培评中心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8[计量中心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19[物流中心综合食材采购配送],标的20[试研院综合食材采购配送]

 

2

1.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在广州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标的2[机关食堂水果类食材采购配送]

 

3

投标人必须投标同一标的中的所有标包,若不投标该标的所有标包,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投标的所有标包的商务、技术、报价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该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标的1[机关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机关食堂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标的3[白云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白云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标的4[番禺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番禺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标的5[南沙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南沙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标的6[荔湾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1,荔湾局综合食材采购配送2]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举报。

    1.涉及到招投标业务方面的,请向广东广州 供应链管理部监督科投诉,投诉

    2.涉及到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请向广东广州 监督部举报。举报

 

九、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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