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基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就“西北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基坑工程施工”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西北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基坑工程施工
2、招标控制价:690万元(陆佰玖拾万元整)(超出控制价的报价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为西北低中放固体废物处置场一期二阶段建设项目中处置单元区域基坑土方开挖外运、基坑支护、基坑地基换填、施工期间基坑监测、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围挡、临建搭设、弃土区域维护等。具体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且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类或建筑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6)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不少于1人;
(7) 投标人与其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未完成变更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请收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