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分公司 2021 年第十一批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20MW 分散式风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50MW 光伏电站位于山 西省运城市左权县
建设规模:20MW 分散式风电及 50MW 光伏项目
项目整体进度:
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2.2 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20MW 分散式风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50MW 光伏电站位 于山西省运城市左权县
2.2计划工期:20MW 分散式风电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底全容量并网投产 ,50MW 光伏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并网发电。
2.3 招标规模:20MW 分散式风电及 50MW 光伏项目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风电生产准备 、设备技术监督及电力营销管理 ,风电及光伏安健环管理 、运行监控管理 、维护检修 管理(风电风机处于质保期内 ,光伏不含送出线路) 、物资及采购管理 、综合管理以及配合委托方与当地 政府部门进行工作协调,落实当地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包括各种税费协调和优惠政策争取、配合环评 、 水土保持评审工作、消防验收年检;公司营业执照年审、气象防雷检测;参加当地政府部门、电网公司 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以及工作检查的配合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20MW 分散式风电及 50MW 光伏项目委托运营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20MW 分散式风电及 50MW 光伏项目委托运营
通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能 源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力设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 、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 、 破产状态; 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机构开具的目前和近 3 年 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
3 、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3)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信用记录)。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分别提供近 5 年内(2017 年 1 月—2021 年 12 月,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 少4 个单体项目容量 30MW 及以上风电 、光伏运营服务业绩(风电及光伏各 2 个),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含 合同首页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页 、签字盖章页),须提供在电场/站服务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及电场/站 方的联系方式 。如投标人提供材料不完整 、不真实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必 要时核实原件。
2、其他要求:(1)在近 36 个月内不得存在人身伤亡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 (2)派遣的运营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站长至少担任与招标项目同电压等级或 以上风电场、光伏电站站长(副站长)不少于 2 年,须提供证明;值班长至少担任与招标项目同电压等 级或以上风电场、光伏电站值班负责人(专工)不少于 2 年,须提供证明;运维人员至少具备专科以上 学历 (新能源或电气专业),担任新能源项目运维员至少 1 年;参与项目人员年龄男 55 周岁以下 ,女 50 周岁以下;参与项目人员应在专业技术及资质、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 人员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人员简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天。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工: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58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辽宁公司庄河公司码头岸电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庄河公司码头岸电技术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大连庄河发电有限公司煤码头岸电项目共有1个5万吨级泊位。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进行船舶岸基供电系统设计及核算、电缆及桥架敷设、岸电配电系统基础土建建设、岸电配电系统整体安装及调试(含设备供应)、岸电系统整体性能检测检验等工作,实现借助岸上供电设备“以电代油”、“源头减排”,直接、有效的进行船舶治污的环保目标,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计划工期:本工程项目总工期为50天,需在此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负载试运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可不提供施工资质证书。
(3)如是施工企业投标,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容量1MVA及以上的国内码头岸电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服务内容等信息,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1-05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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