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1 | 四 | 四、项目概况:文体中心为斜拉索钢筋混凝土环桥结构体系,主体由3道环梁、32条拉索构成,为旋合式结构,整体建筑空间跨度达54米。建筑面积约为5539.6平方米,为地上4层,高度约21.8米。 | 四、项目概况:文体中心筑面积约为5539.6平方米,为地上4层,高度约21.8米。 |
| 2 | 七、5 |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3 | 增加 七、6 |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 |
| 4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3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
| 5 | 投标人声明 | 详见原招标公告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1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1.2.11 |
11.2.11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 11.2.11《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 11.2.12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
| 2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6.4 |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 3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27.4 |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
| 4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33 |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根据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评审)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
| 5 |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 6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十一《企业业绩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 7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增加 格式十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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