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分为A、B、C、D、E、F、G7个标包。其中:
A包为:在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常牧镇境内新立2座测风塔,均为120米高度测风塔;
B包为:在青海省海南州龙羊峡东木格滩区域(贵南县沙沟乡)和共和县切吉乡鹿龙沟区域新立2座120米及以上测风塔;
C在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和乌图美仁乡境内新立3座140米高度测风塔;
D包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境内新立4座测风塔,均为120米高度测风塔;
E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米钵山境内新立2座高度均为120米的测风塔;
F包在大庆地区设立160米高度测风塔3座,平顶山地区山地风电设立4座160米测风塔;
G包为:海南州戈壁基地测风塔二期项目,共设立27座测风塔。其中,在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补立2座测风塔,均为120米高度测风塔;在黄南州尖扎县新立5座测风塔,其中120米高度测风塔4座,150米高度测风塔1座;在黄南州河南县新立9座测风塔,其中120米高度测风塔8座,150米高度测风塔1座;在海南州共和县新立2座测风塔,120米高度测风塔1座,150米高度测风塔1座;在海南州兴海县新立4座测风塔,120米高度测风塔2座,150米高度测风塔2座;在海南州贵德县新立5座测风塔,120米高度测风塔4座,150米高度测风塔1座。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A包:在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常牧镇境内新立2座高度均为120米的测风塔;
B包:在海南州境内新立2座120米及以上测风塔;
C包:在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和乌图美仁乡境内新立3座140米高度测风塔。
D包: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境内新立4座测风塔,均为120米高度测风塔。
E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米钵山境内新立2座高度均为120米的测风塔。
F包:在大庆地区设立160米高度测风塔3座,平顶山地区山地风电设立4座160米测风塔。
G包:海南州戈壁基地测风塔二期项目,共设立27座测风塔。其中,在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补立2座测风塔,均为120米高度;在黄南州尖扎县新立5座测风塔,其中120米高度测风塔4座,150米高度测风塔1座;在黄南州河南县新立9座测风塔,其中120米高度测风塔8座,150米高度测风塔1座;在海南州共和县新立2座测风塔,120米高度测风塔1座,150米高度测风塔1座;在海南州兴海县新立4座测风塔,120米高度测风塔2座,150米高度测风塔2座;在海南州贵德县新立5座测风塔,120米高度测风塔4座,150米高度测风塔1座。
注:投标人需对本项目A包—G包同时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部分标包的选择性投标,招标人对本项目统一进行评审,并授予1家投标人中标。
1.2.2主要工作内容
1)对测风方案进行复核,对测风塔坐标纠偏;
2)测风塔(含测风设备)基础地基勘察、设计(包括基础、平台、防雷等)、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
3)测风塔相关支持性文件办理(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能源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安全及相关部门备案、用地及草原征占用等合规性手续办理);
4)据维护、技术服务、缺陷修复直至2年测风周期结束;若当地不允许采用无线传输,需定期安排人员前往现场收集测风数据;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包含每月提供一次测风数据报表、每季度提供一次风资源分析报告、每年提供一次风资源评估报告等)。
1.2.3工期
1)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完成测风塔相关支持性文件办理(含征地,能源主管部门、气象部门及国安部门批复文件等);40日内完成测风塔架立及调试工作,具备测风条件。
2)测风周期为自测风塔投入测风工作起2年。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测风塔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可委托具有该资质的企业承担安装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DTU、AWS、EMD或Windsim中至少1个的授权文件。
授权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测风塔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设备/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座高度≥120米的测风塔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3月21日18:00时至2024年3月29日0:00时。